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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EB-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
美国EB-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计划,主要适用于被跨国企业调任到美国的行政管理人员或经理。
38000元
办理服务费
  • 12-18个月
    办理周期
  • 居住要求
  • 500万元
    投资额度
  • 永居绿卡
    身份类型
  • 项目介绍
  • 服务要求
  • 服务流程
  • 办理费用
项目介绍

美国EB-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计划,主要适用于被跨国企业调任到美国的行政管理人员或经理。美国移民方案众多,EB-1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,也是优先级最高的移民方案,一直备受青睐。EB-1有3个小类别,分别是:EB-1A、EB-1B、EB-1C。EB1C是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移民签证类别。首先,递交EB1C申请的公司必须“跨国”,该申请人需获得企业的正式聘任,并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,已为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(母公司、子公司、或关联公司)工作至少一年以上,并担任管理职位。

EB-1C 移民签证由雇主出面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-140表来为受益人申请签证。EB-1C申请的具体要求需要由雇主和受益人共同分担。其中对雇主和申请人都有具体要求。

EB1-1.jpg

对雇主的要求

1、雇主必须是美国公司,并且有合格的海外机构(如母公司、子公司、分公司或附属机构)

2、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运营,并直接或间接地通过至少一个海外机构有规律地提供连续、系统的商品或服务

3、申请前,雇主必须已经在美国运营满一年

美国EB1C申请关键点

(1)美国境内的母公司成立三年以上并持续经营至今;

(2)过去三年中担任至少一年以上高管职位;

(3)母公司持续经营,雇员数合理(20人以上);

项目要求

美国 EB-1C 的申请条件

(1)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,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。也就是说,这要是一个跨国公司,一个在美国,一个在中国,或者在美国和中国的公司都同时从属与第三方。

(2)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,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,子公司(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)继续工作。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、子公司(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)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(总裁,总经理,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)。

(3)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,由美国雇主,即海外公司的分、子公司(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)向移民局提出申请,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。

(4)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,并雇有合理的员工。

项目流程

EB-1c-项目流程图.jpg

办理费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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